1. 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1)身份信息:以***号注册的无须提供,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创办企业的);
(3)学历学位:最高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提供与所申请人才类别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初审。
3. 复审。申请EFGH类人才认定的无须复审。
4. 生成人才码。
嘉兴学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大学,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留学机会。学院与多个国际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学生交流项目和双学位项目。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海外交流计划,前往合作院校进行学习和实习。此外,学院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夏令营和短期交流项目,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嘉兴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人才,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留学机会。
(一)租住嘉兴英才公寓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2、在嘉兴市区无住房;
3、从嘉兴市外引进(含本市高校市外生源)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二)从嘉兴市外引进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居住条件确实有困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房源有余的情况下,也可租住单身人才公寓。
1、近三年内引进的大学专科以上历届毕业生;
2、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三)从嘉兴市外引进到嘉兴市本级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在市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租住高端人才公寓: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硕士学位的或在某领域有突出贡献(指获得市地级二等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2、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及重点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3、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地(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
4、在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或引进大院名校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5、来嘉兴投资、创办企业,或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海外留学人才;
6、在嘉兴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7、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四)在高端人才公寓房源有余的情况下,对已在单身人才公寓居住满三年、落户嘉兴,但尚未落实市区住房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暂时租住(半年)高端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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